办公耗材用品管理规则

时间:2015-03-02 浏览:

1. 复印资料统一使用磁卡。凡与本人研究和课题运作相关的资料复印,应使用本人磁卡。
2. 每年专职研究人员磁卡注入限量2,000张,兼职研究人员限量1,000张,节约可转至下年使用,但累计不超过3年。
3. 凡申报科研课题、申报科研奖励、中心办公、中心对外对内资料的复印,交由科研秘书统一办理。
4. 凡与中心工作无关的资料,请勿在中心复印。
5. 稿纸、信封和便签按需签领。
6. 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

200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