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http://kjs.mof.gov.cn/gongzuotongzhi/200812/t20081231_105359.htm
财会函[2008]60号
一、(三)
6. 企业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各项目,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提供明确的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确定的合理性,特别关注估值模型以及计算参数的有关情况,并在附注中作详细披露。
企业应当继续谨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外,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