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09]16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4日

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0912/t20091230_254368.htm

财会[2009]16号


二、

(四)公允价值计量是会计准则实施中的难点。各类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会计要素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无法持续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应当采用成本模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和方法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的(包括:企业合并、股权激励、金融工具等),应当充分考虑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和交易的实质,并在附注中充分披露所使用的假设、金融工具在汇率、利率等方面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相关的企业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