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4日

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http://kjs.mof.gov.cn/gongzuotongzhi/202112/t20211229_3779103.htm

财会〔2021〕32号


二、(二)

3.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财会〔2006〕3号)等相关规定,必须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才能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在附注中披露房地产转换情况、理由以及对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等相关信息。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的,应当结合业务实质严格把握重新开发的判断,必须有确凿证据表明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地产重新开发用于对外销售,通常该房地产应有诸如功能、性能变化等实质性的变化和重大的结构性调整。